最高人民法院李明博士作客理公明法论坛主讲民事诉讼证据的审判与走向
发布日期:2017-09-25 供稿:法学院 陈雨星 摄影:陈雨星
编辑:于璐 审核:孟强 阅读次数:9月22日18:30,理公明法论坛第64讲暨诉讼法知行论坛第10讲在7号楼108模拟法庭如期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的李明博士与同学们分享《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审判问题与发展走向》。李明博士曾先后参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最高院欧洲杯足球网_欧洲杯网投-投注|官网: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工作,并参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等,不仅具有丰富的理论研究经验,也具有充足的民事审判实务经验,将站在立法前沿与司法前沿,针对未来的法律工作者关心的问题,给予启示与建议。
主持人彭海清副教授介绍到,李明博士目前正在参与我国民事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的修订,李明博士由此进入演讲,由最高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2016年民事案件激增这一情况,引出了现实中从产生纠纷到最终审判,决定性的因素就是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证据效力判定这一核心主题。
李明博士先从宏观的角度向我们介绍了目前民事诉讼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诉讼目的与审判范围、诉讼公正与司法效率、法官判断的自由与不自由、严格的证据裁判主义与公众感知、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规范主义还是案例主义等存在的矛盾与“纠结”,着重强调了我国民事诉讼应该明确诉讼目的、提高诉讼效率。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不应把职权主义抛之脑后,而需要进一步掌握中国国情、具有基本的常识和同理心,而不是机械判案,我国民事诉讼应该考虑是否符合国情,相关规定应该更加“接地气”,不能是“皇帝的新装”,例如第三人撤销之诉、小额诉讼原本是非常好的制度,但如今并没有被充分运用到我国法律实践中来。李博士还谈到我国诉讼没有终局性,当事人利用检查监督不断提起再审,会影响大众对于判决结果的内心确信,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司法公信力。
接着,李明博士从审判中的证据采信角度谈到了一些现状与亟待解决的问题。李博士指出,首先需要明确审判的事实是要件事实还是基本事实、诉讼中到底应当是“主张”还是“诉讼请求”、是不是所有诉讼主张都要提供证据以及不是每一个案件都需要证明责任等,其次谈到了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举证时限的应用与客观真实面临着“囚徒困境”,因其跟我国司法环境、当事人法律素养不契合,与结果正义有冲突、矛盾。紧接着就同学们关心的专门知识的人、被告人财产保全、刑事证据采信、偷拍偷录证据证明力、鉴定意见以及紧贴当下潮流的“大数据是不是电子数据”、互联网性审判管理模式等问题予以点拨,简要介绍到裁判标准统一化、人工智能技术、法官终生追责制度、“物联网性”是未来审判的发展趋势。
本次论坛最后,评议人于鹏副教授总结道,诉讼、证据制度的实践性是非常强的,法律工作者必须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找到平衡。其次,如果证据种类成为一个封闭的系统,将会与时代脱节,人为地造成困惑与局限性。本次的讲座让同学们不仅了解到了民事诉讼审判的现状,亦反思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明晰了发展方向;不仅拓宽了视野,更明白了作为未来法律人的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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